一、基本情况
盘州市石桥镇乐民幼儿园,原盘县乐民镇中心幼儿园,现位于盘州市石桥镇(原盘县乐民镇)乐民新街小城镇内,在乐民第一中学西南面50米。我园于2012年通过县级一类幼儿园评估,2013年通过市级示范幼儿园评估,2015年10月通过市级示范幼儿园复评。
专任教师
一、招聘人数:3人
二、招聘条件:
1.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敬业精神;热爱教育事业;
2.年龄18岁——35岁;
3.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;
4.专业要求:学前教育专业;
5.学历要求:大专及以上学历;
6.普通话二乙以上,有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;
7.有幼儿教育经验者优先。
三、岗位职责:
1.教师需严格执行安全制度,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2.依据幼儿园教育工作计划要求,结合本班幼儿的年龄特点和个体差异,制定教育工作目标、计划,并组织实施,做好教育笔记。
3.观察分析幼儿发展情况,认真填写观察记录。
4.指导和配合保育员管理好幼儿的生活和做好幼儿卫生保健工作。
5.为幼儿创设良好的物质和精神环境,发挥环境教育作用。
6.做好家长联系工作,了解幼儿家庭教育环境,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。与家长共同配合,完成教育教学任务。
保育员
一、招聘人数:1人
二、招聘条件:
1.政治思想合格,品行端正,遵纪守法;
2.女性,年龄20——40周岁,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;
3.持有保育员证;
4.热爱幼教事业,热爱幼儿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
5.会说普通话,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;
6.责任心强,有爱心、耐心、细心,能做到关心幼儿;
7.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亲和力;
8.有相关保育工作经验者优先。
三、岗位职责及要求
1.配合班级教师做好每天的保育常规工作,包括照顾幼儿的日常生活如喝水、吃饭、午睡、户外安全等。
2.协助教师进行教学,负责班级和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等。
3.身体健康,品行端正,吃苦耐劳,讲究卫生,团结同事,有责任心,无传染性疾病,无犯罪记录。
4.严格执行园所安全、卫生等制度,做好幼儿的生活管理和卫生保健工作。
5.负责班级的全面清洁和消毒工作,保持班级环境的干净整洁。
温馨提示
温馨提示
一、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报名
1.受过刑事处罚、治安处罚或劳动教养的。
2.近3年内受过党(团)纪、政纪处分的。
3.曾被开除公职、辞退的。
4.有法律、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教育工作者的其他情形的。
二、工资及待遇
1.试用期1个月。
2.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任用。
3.按幼儿园目前岗位工资标准实行。
4.招聘程序:根据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原则,按报名、面谈、聘用等程序进行。
报名须知
报名须知
一、报名方式:
扫描二维码登陆后即为报名成功,完成登记后按照面试时间到园面试即可。
二、面试时间:
2024年8月30日下午(星期五)
下午14:00
三、面试地点:
石桥镇乐民幼儿园会议室
四、所需材料:
专任教师: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、教师资格原件及其他相关证件复印件。
保育员:本人身份证、保育员证原件及其他相关证件复印件。
联系我们
联系信息:
李娟老师:15117412172
丁蓉老师:15329688026